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管理其實也可以很easy--再談供應商品質保證-VI

供應商管理基本上有幾個重點,新產品開發的供應商參與設計、新訂單的標案邀請與試作、訂單的接收與執行、日常的QCD(品質、機能與交期)管理、供應商績效評估與輔導、改善提案與品質系統的稽核等...。
前面提到過,供應商經過遴選後,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只要有新產品開發,或是有些廠商條件不好必須轉單時,就有機會承接訂單,是一種備用資源的概念。公司內部新產品開發時,採購就應該針對新產品的屬性與要求,開始準備遴選承接的供應商。不管採取的是詢、比、議的模式也好,Single供應商策略也罷,都應該以企業的最大利益來考量。
產能的適切性、品質保證能力、技術的合宜否、與整個供應商戰略的搭配成度,是評選供應商的主要考量。企業戰略上,以成本為優先,或是以交期為重點選擇,或是以品質為唯一考量,隨著企業的經營理念而有所不同。但有一點是絕對一致的,就是品質保證能力的要求,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新產品開發選擇供應商,一般是在量產準備階段進行供應商設計審查。條件隨企業規模與產業特性而定,卻有基本的要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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