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0日 星期日

ESG與永續-產品碳足跡-(各國不盡相同)

2020-9-13

海外碳足跡試行事業,在碳足跡的標示上,非數值標示的標籤,商品沒有貼標籤,有的直接在超市的攤架上標示,或者在網頁上公開標示,等等各種各樣的做法。針對這些狀況,在與消費者的溝通上,必須下一點工夫。

一般在海外有關產品的碳足跡,直接就以「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來涵蓋。然而到底差異在哪?「組織」、「國家」、以及「個人」的碳足跡有所區別。碳足跡顧名思義就是「碳排放的足跡」,不管是有形的商品、無形的服務。國家、企業、機構等組織團體也都有在使用。學校或是醫院也都會產生碳排放的事實,甚至個人與家庭排放的碳足跡也必須被考慮。

向海外專家簡單請教碳足跡是什麼?可能會被反問:「指的是產品碳足跡」嗎?在日本稱呼「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簡稱CFP。海外則是以「Product Carbon Footprint」簡稱PCF。所以不管是產品或是其他,到底談什麼碳足跡,區別上必要多注意。

台灣在此領域,已開始推動產品碳足跡的標示。上圖就振南鳳梨酥的案例就是其中之一。這是未來的趨勢,也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一環,更是Scope-3的重點精神。

產品基礎的差異

ESG與永續-產品碳足跡-(LCA的影響不只是ESG,綠色設計才是解方)

2020-8-26

在日本,一提到碳足跡,第一個印象大概浮現出來的就是環保標籤。這是經濟產業省在2008年開始有關「碳足跡」的研究會成立,當初採用的「碳足跡標籤」,使用於參與的企業,貼在商品上做為環保標章的印象很深刻吧!

2009年經濟產業省繼續碳足跡的試運行,並將範圍擴大到商品以及服務的碳足跡的計算與標示。

這裡提到的碳足跡,是以產品與服務為對象,必須注意。在日本產品如果翻譯來自英文的話,是「Product」,但在國際上對碳足跡的定義是,所謂的「Product」是「Product=Product+Service」。有形、無形都包含在「Product」的範疇內。只是日本人習慣把產品與服務分開來看,所以在報告上就分開來記載也比較沒有爭議。

產品與服務的生命週期中,各個階段收集排放多少Co2,貼上碳足跡標籤,是經濟產業省試運行事業推動的第一步。

作為產品(Product)的碳足跡試行成果來說,馬鈴薯片、火腿、香腸等商品,以測試販賣的形式,流通於市場上。不久的將來,在超市或許可以看到碳足跡標籤的蹤影。同時在服務(Service)方面,利用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情報通信技術,作為服務的碳足跡的驗證也正式獲得認可。在日本,可以參考日本政府的網頁(http://www.cfp-japan.jp/)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產品的Co2「可視化」,網頁也有定期的更新。

日本在「Carbon Footprint 」這個領域,可以到處看到貼有「Carbon Footprint Mark」的產品,應該是這些措施的提前部署的緣故吧!

經濟產業省以外,以地方自治體為基礎,在「Carbon Footprint 」的議題上,自發性、充分運用區域性消費型的特性,發展出獨特的降低Co2排放的做法。(http://cfp-forum.org/useful/, 日本Carbon Footprint Print論壇)

ESG與永續-沒有終點-(GHG Protocal的改訂,還遠遠看不到終點)

2020-8-21

這是不是氣候變動對策的終點?

作為供應商的立場,有些事情也不得不注意。2010年Walmart、IBM等可以作為代表性的企業,宣布加強SCM的Co2管理,以及訂定削減Co2目標,很多企業感到困惑吧!Apple承諾2030年的Co2排放目標,也是一個標竿。(https://www.techbang.com/posts/80117-apple-has-pledged-to-achieve-100-carbon-neutrality-in-its-supply-chain-and-products-by-2030)然而,對大部份的企業來說,既是供應商,同時本身也有供應商的緣故,往後不管國際趨勢潮流如何發展,都會受到影響,必須更加注意。

2011發行了「Scope-3」、「Product」兩個標準,接下來作為GHG Protocol 本尊的「Corporate Standard」也跟著改版。GHG Protocol的Corporate Standard有很大的一部份是跨國境的智慧電網以及再生能源比率增加、包括家庭在內的區域型電網的小型發電,儲存電力技術的提升,從以前的「Scope-2」(間接從外部電廠購置電力的Co2排放),展開新的一頁。

Corporate standard本來並不是直接計算的對象,Biomass以及碳中和、Carbon offset等等的處理上,加上CCS(二氧化碳回收、貯存)等新技術及再生能源的發展動向而受到注目。

感覺到,這些國際標準幾乎沒有終點地被繼續發展,企業要一對一的立即對應,可能有其困難。再說,GHG Protocol以CDP為出發點,參照標準,進行了很多的企業調查方案,已成為一個影響力極大的國際標準。未來具體上如何對應會比較恰當,現實推進方法的思考,可能也必須做些調整。

作為這些標準的發源地的歐美,投資家的觀點在企業的「環境、CSR、公司治理」為焦點的「責任投資」的意識,比起日本要高出很多,這也是另一個背景因素。

與供應商站在同一個位置,SCM的新規範的出現,顯然不是終點,GHG Protocol是世界上,在GHG的計算、報告、與驗證上最具影響力的標準,威力非常之大,可以預想越來影響範圍將會更廣。

ESG與永續-SCM的Co2管理-沒有國境

2020-8-10

GHG Protocol 「Scope-3」、「Product」兩種供應鏈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標準的開發背景,是受到最近以來,企業或是事業部層次在GHG管理上的大躍進所影響。例如:以2000年前後的狀況來說,無論在「Scope-3」、「Product」等等,SCM的Co2管理以及報告義務等等議題,根本還不排不到討論的對象。

但就單純因為GHG管理,積累的K/H的因素也不盡然,企業SCM的普及,LCA學術面的發展,以及ISO家族(ISO-14040、ISO-14044)等標準的確立,都產生極大的影響。

還有,企業透過環境保護設計(ECO Design、EF Design),追求產品生命週期整體的環境效率提升,設計、生產、管理的活動的擴大,廢棄物處理、Recycle實現的技術面、運用面的發展等等,將供應鏈以及LCA的觀念加入到環境管理的組織設計,企業端的努力也是原因之一。

實現更高的效率的物流系統,運輸單位或是運輸設備廠商的省能源的努力,不能夠忘記。

SCM有各式各樣的企業或是事業體,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緣故,單單靠一家企業努力收集Co2排放數據,有其難度,如果沒有SCM上的所有廠家,共同努力來降低Co2的排放,要達到目標,緣木求魚。

SCM整體來看,動不動就跨了國境的關係,資源、素材、部品、產品等等,很多都必須仰賴進口的日本企業來說,強化快速成長新興國家的製造據點以及供應商層次的Co2管理,還有開發中國家適當的氣候變遷對策的實施等等,還有許多的課題慢慢浮現。

ESG與永續-GHG與Scope-3-(從京都議定書一路走來...)

2020-8-3

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計算、報告,並不是只有GHG Protocol,ISO家族的ISO-14064(組織/專案的溫室效應的計算、報告、驗證基準)、聯合國要求主要開發中國家削減Co2專案的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s),也都是類似GHG Protocol機制。

最近各式各樣的國際標準的相繼發佈,情況有點混亂。也託了這個現象的福,相關單位正積極摸索如何和諧發展,統一標準。各國際單位,派遣人員互相合作,密切的進行情報交換,希望能夠朝著標準的一致化前進,也有很好的進展。這樣的結果,對於企業在無論在計算、報告格式、驗證等等方面,能夠統一格式的話,自然輕鬆許多。

目前在SCM Co2管理上GHG Protocol Scope-3 Standard屬於最先進的標準的緣故,企業先了解Scope-3 Standard的基本思考模式,建立企業內部的SCM Co2對應體制,應該是最好的方法。

企業Co2管理的進化

最近利益關係人對於氣候變遷、資訊揭露的關心度,年年的增高。已不再侷限於自己公司,涵蓋集團連結以及SCM的GHG排放量的計算,與資訊揭露要求的對應,特別是國際化企業,在事業活動中,慢慢成為經營管理的重要課題。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自從2004年改版,已經過16年了,這中間2005年京都議定書啟動第一階段(2008~2012),還有同年EU-ETS(EU氣體排放交易制度)的創立。日本基於溫暖對應法的計算、報告等制度公佈是2006年,以及東京都依據環境保護條例所設定的總量削減義務與排放量的交易制度從2010年開始。2005年京都議定書簽署前後,以先進國家為中心,很多國家為了溫室效應對策,紛紛導入管理制度。結果就是各國的溫室效應排量削減,以及節省能源的各種方策,急速增加。

日本基於京都議定書條例規定,總量排放削減與交易制度率先發佈。同樣美國(涵蓋北美)州與區域水準的溫室效應的規則與制度,與排放量的交易也跟著先行導入。美國2010年開始,美國環境保護省(EPA)針對大規模氣體排放事業單位導入義務報告制度。

世事難料,川普一上台,就全面推翻京都議定書的決議,讓全球溫室氣體管制的進程,一下子倒退了好幾步。未來的發展會如何變化,誰也說不準,政治的因素成了最大變數。然,歐盟本著地球只有一個的想法,還是堅持繼續向前,不遺餘力的推動,希望這樣的理念可以得到支持。2020年的世界巨變,天災、人禍、政治事件、戰爭...,全世界都受到莫大的影響,連狂人川普也不得不收斂許多,問題是這樣就會回歸正途嗎?看來要努力的地方還很多,這條路是停不下來的。

ESG與永續-GHG無國境-(GHG的跨國管理多麻煩)

2020-8-2

1. GHG Protocol組織連結計算基準

企業溫室效應氣體排出量的計算,到底要涵蓋到多大的組織範圍,是個大問題。要把關係企業都算進來,又有點無限上綱,實務上也有窒礙難行的一面。不把關係企業納進來,又難看到真正環保的決心與成效,會有流於形式的管覺。不管怎麼說,以單獨法人計算,或是子公司,關係企業都涵蓋在內的集團企業連結計算,對企業而言,在GHG氣體排放量的計算或是業務負擔上,都會有很大的差別。

有關組織範圍的連結方法,GHG Protocol有設定以下的基準:

  • 出資比率基準:依據對象事業的出資比率計算GHG氣體排放量。
  • 經營控制度基準:完全負責經營管理的狀況下,100%適用。如果完全沒有涉及經營管理的層面,既使出資再多,也不計算在內。

經營控制度基準也也下面的兩種分類:

  • 財務控制度:事業活動過程,有涉及經濟利益的考量,行使財務控管或是經營方針的參與。
  • 經營控制度:針對對象事業,完全依據本身的經營方針為基礎,導入到對象事業,負責完全的權限。

2. GHG Proyocol事業活動的Scope

GHG Protocol在事業經營活動中,直接或是間接造成溫室效應,以型態來區分,可以區分為以下的三個˙Scope:

  • Scope-1:企業經營活動中直接排放的GHG。(如:工廠使用重油的然燒、作業車輛排放的氣體等)
  • Scope-2:企業經營活動中,能源的使用間接產生的氣體排放。(如:工廠、事務所的電力能源耗用)
  • Scope-3:企業經營活動範圍以外,間接排放的GHG氣體。(如:原材料的調度、物流、產品的使用、廢棄等等GHG氣體的排放)

以往Corporate Standard是以企業為計算的單位,報告的要求事項僅止於Scope-1與Scope-2而已,並沒有Scope-3的規定。這次Scope-3的發佈,氣體排放的位階更加明確了!

GHG Prorocol對各種國際標準的影響

GHG Protocol應該是世界上溫室效應氣體排放計算、報告、驗證標準,影響力最大的一個標準。對日本而言,受到影響的程度也是無庸置疑,像這樣以GHG Protocol為基礎,策劃出來以SCM為對象的 Scope-3 standard,對於如ISO或是各個國家的標準,應該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還有,CDP倡導的氣候變遷資訊揭露方案,以及環境動向調查等諸多的溫室氣體計算標準,也都被GHG Protocol參照。

ESG與永續-GHG Protocal-(新的貿易不公平)

020-7-27

Co2以及氣候變遷,大部份都是由歐洲發起,其中由英國發起的不勝枚舉。CDP總部就在倫敦,作為The Climate Disclosure Standards Board,氣候變遷相關情報審議會,簡稱CDSB的事務局,提倡氣候變遷情報揭露的框架。在英國提倡的框架之所以被關注,本身是由查爾斯王子擔任總裁(https://mp.weixin.qq.com/s/Lr8aTezTD-HifZXKQRyMHw

The Prince's Accounting for Sustainability Project(簡稱A4S)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GRI,本部設在阿姆斯特丹)共同成立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mmittee(簡稱IIRC),於2008年8月發表。

IIRC不只負責氣候變遷而已,目的在於有關可持續化報告國際化整合的框架的構築,財務、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等資訊揭露的一體化。

台灣也有溫室氣體減量管制法,也實施滿五年了,重點是有人在乎嗎?執行成效又如何?可能沒有收集個資來的熱烈吧!溫室氣體減量管制法還只是停留在Scope-1的層次,外面的世界已都跑到Scope-3的階段了,說台灣第一,這也是第一吧!(莫名的樂觀、無哩頭的自在,像極了愛情!)

而且今年才想要修法,也不問問五年來原地踏步的原因,貿然修法,只是另一個五年的開始,無濟於事。到底台灣的環保政策是什麼,總該給個交代吧!當然,我們是世界第一,可以不與歐盟做生意,只要川普還在位。問題是,其他國家慢慢跟進後,台灣就真的成為孤島了。

最近將英國NPO AccountAbility所策劃,連結CSR與Sustainability的保證基準「AA1000Assurance Standard」納入公司的CSR報告的企業也越來越多。

不勝枚舉的例子,這是一個沒有終止的競賽。國內外公家機構以及國際化企業,都在策劃如ISO這般影響力大的標準。不管怎麼說,為了發揮影響力,在國際舞台上領導以對自己國家最有利的論點,越早確立框架或是標準,在國際舞台越有發言權絕對錯不了。

最近在智能電網、電動汽車等相關領域的國際標準,各國無不卯足了勁,想要主導國際標準。這是預測不久的將來,會有高度成長的領域,周邊技術以及服務等標準規格,誰能主導是產業發展最重要與關心的事情。

GHG Protocol對世界的影響與Scope-3

SCM的Co2管理以及資訊揭露等議題,受到國際的注目,於2011年特別為SCM訂定與發行的新標準「Corporate Value Chain (Scope-3)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Product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形成一個陣形。(如果諸位有需要這兩份資料的夥伴,請告知,可以轉傳原稿檔案供使用)

ESG與永續-非貿易競爭-Co2沒有國境

2020-7-27

世界發展趨勢,每個國家或是企業都已體認到,溫室效應對應不是一個國家的事,是跨國境的課題,這個議題看起來是有取得一致的認知。

海外據點或是分散世界各地的供應商,或是各國的消費市場,從永續發展的觀點來看,是該成為注目的焦點。其中之一陸陸續續要求各地的供應商收集 Co2排放數據等國際化動向,除了本身外,海外的供應商也必須加入這個行列。相反,身為供應商的立場,客戶也會要求提供Co2數據。

已經收到先進國家企業發出的調查表應該不少了。收到這樣的調查表,對於自身或是海外據點或是集團企業,如果有實施Co2管理的企業,應該不是問題。但對於供應鏈上的供應商,是否能夠充分地掌握這些數據,將會是未來供應鏈管理的重點之一。

從這些動向來看,不久的將來,供應鏈的Co2管理單位,不再只是狹隘的製造廠,從採礦業者、代理商、材料廠商、部件廠商到產品製造商。而管理對象物也不只是Co2,可預見的將會涵蓋包括水資源、礦物資源、土地、森林、水產物、生態系。關注「世界碳足跡」、以及「生物多樣化」的企業慢慢的增加。

供應鏈的環保議題,以不可避免。建立運用、管理體制,從Co2管理為起步,再慢慢擴大到其他領域,應是比較可行的方法。

ESG與永續-Co2時代-(非財報表的揭露要求排山倒海)

2020-7-24

接到國際大廠的要求,或是環境保護、溫室效應等等的調查表,不需要太訝異,SCM Co2管理的時代來臨了!最近幾年,這種來自客戶的要求,越來越多,可以預見的將來,供應商評選的第一關,就必須面臨環境保護的評鑑。

自從聯合國2030-SDGs的政策發佈以來,「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經營」、以及「環境保護」議題不斷,對企業的經營環境來說,轉型與蛻變已經是很成熟的要求了。

台灣企業或許還有點陌生,日本在這方面的對應,顯然比起台灣,進步的多了。「日經環境經營度調查」、「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DJSI)」、「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FTSE4Good Global Index」、「Morningstar企業會責任投資股票指數(MR-SRI)」、以及陸陸續續還有其他的證券商或是先進企業等的要求,讓很多企業正陷入與調查表格鬥的當口,是不可逆的趨勢。

很多擁有多數門市的大企業,必須面對地方自治的要求,依「省能源法」、「溫室效應對應法」、提出必要的報告。甚至連「經團連」的「環境自主行動計畫」也包含在內。

所有的調查表內容大多雷同,但被調查的對象與籓籬有些微的差異,指定的計算指引與方法論卻有各自為政的感覺。企業經營者為此困擾不已,提出呼籲:「能不能統一一套方法!!!」

對於有在海外投資、設廠的企業來說,這是一件複雜的工作。雖然有很多國家可能也有類似日本的「省能源法」或是「溫室效應對應法」等,沒有或正開始關注的國家也不少,這種情況下,要以總公司的一套規範來執行,自有其難度。可喜的是,這個議題在全世界掀起一股浪潮,幾乎大部分的國家都積極的導入新制度來對應,應該可以很快地跟上來吧!

對制度與法律都成熟的先進國家來說,收集這些數據不是問題。對於開發中國家或是未開發國家,收集Co2等相關數據,有其困難之處。

譬如台灣有環保幾期的規定,訂有落日條款,廠商必須依據法律的期限,進行改善(如機車、電器用品、污染防治法等等),在國外就不見得一樣了。個人輔導的企業在越南有設廠,台灣基本上已不能燃煤(除了政府本身的問題以外),大部分的工廠鍋爐基本上早已從燃煤改成重油,配合政策又再改成天然瓦斯。但越南的法律還沒到此先進,基本上燃煤是合法的,這種情形隨著到未開發國家設廠的案例越來越多,差異性越大的現象不勝枚舉,這種情形之下,SCM Co2管理的議題,是一個頭痛時間。

話雖如此,最近針對供應鏈的Co2以及企業社會責任調查,紛至沓來,這個問題也無可迴避,如何面對,益形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