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管理其實也可以很easy--台灣為何如此沒有創意

台灣有創意,這是從政府導媒體,一直標榜的台灣第一。說自我感覺良好很多人不甘心,說是一堆人唱衰,又能滿足多少的自尊下的自卑?
台灣的創新如此如此了得,為何還是微利收場?如果創新只是為了微利,那又何必浪費腦力,空口談創新。創新不是掛在嘴巴上,也不是靠幾個人就得以奏效的,可惜!台灣的政客(當地政府)把創新搞成口號似的亂喊一通,自然會出問題。
我同意台灣的創新能力很強,但那是侷限於詐騙集團與貪污腐敗份子。這些人有很高的創新能力,卻沒有好的價值觀,以致於道德淪陷。
最近因為新技術開發成功,除了申請專利外,想要借重SBIR的力量,來協助微型企業。期待滿滿的去請教申請的方法,以及表單,令人意外的是,號稱資訊王國的台灣,在一些文書作業方面,居然還是傳統到不可以,終於可以體會到競爭力每況愈下的原因了。
SBIR是經濟部為了扶持微型企業的創新,設立的一個補助辦法。立意良善,卻因為找錯了負責單位與審查委員,SBIR成了企業拿研發補助金的一個方便門。SBIR找的教授們沒有一個有創新的概念,只想要從審查案子得到更多的數據,以利自己的發展。結果創新的種子不只沒有出現,還出現一堆靠寫計畫書賺錢的單位,與教人寫計畫書的課程,這就是台灣的創新環境。
今天來跟諸位談談SBIR的諸多問題。
第一:SBIR目標是微型企業,可預見的資本額就是很小,卻要求自籌金額不能大於資本額。這樣的一個限制,意味著申請SBIR的單位,一定要資本額上一個規模,請問那還叫微型企業嗎?
第二:SBIR的申請表格是以傳統的Word檔為之,欄位沒有連結無打緊,資料的輸入,就是需要重複的打字,沒辦法對於一些共用資訊(如公司名稱與地址、電話等等),輸入一次資訊就好了。結果只要其中有個資料變更,整份計畫書又要重新檢視一遍,這就是號稱資訊王國的台灣政府創新鼓勵案的做法,一點都沒有創新的引子。
第三:任何創新設計都從市場調查開始,到市場行銷為止,可是SBIR卻認為市場調查不應該涵蓋在內,不知是審查委員不懂產品開發程序?還是主辦單位自己擴大解釋?PDP(Product Delivery Process)本來就是從市場調查開始,才可能有市場領導的機會。習慣於做me too的台灣企業,不認同新產品開發要從市場調查開始,可以理解。評審委員等教授不知道產品開發是從市場調查開始,那台灣的創新基本上可以說是沒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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